那么天津是2022年**新政策有什么?天津限购政策是什么?下文将会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天津是2022年**新政策有什么?
一、社会保险加分
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积22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繳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28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1.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
2.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8期。
二、连续居住加分
在本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
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
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申请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1.申请人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以及居住证签注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 申请人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租房居住积分。
3.在本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自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积分。
4.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以及在查封、异议登记、限制转让(附有违法建筑等)期间等限制产权的住房不能积分;多套住房不累计加分:间一时段内,租房和购房居住不重复积分。
三、住房公积金加分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四、年龄加分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 36至45周岁(5分)。
五、学历加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大专学历(10分)。
学历加分只计*分,不累计加分。
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加分
天津限购政策是什么?
天津限贷政策
一、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款比例为30%。
二、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四、自2017年4月1日起,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